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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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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轉知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(下稱性平會)受理學生提案流程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下稱國教署)114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0041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,教育部性平會訂有學生提案機制,相關說明如下:

(一)受理時間:

每年受理提案2次:
 (1) 第1次收件截止日為 115年3月16日(星期一)。
 (2) 第2次收件截止日為 115年9月15日(星期二)。
 (以上皆以送達教育部或國教署時間計算。)
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提案資料請函送國教署;大專校院之提案資料請函送教育部。

(二)提案方式:

學生個人先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,再由學生會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。

各級學校學生個人、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,亦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。

(三)提案主題:
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。學校性平會受理後:

屬學校權責者,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。

屬地方政府權責者,由學校性平會函送地方政府。

屬教育部權責者,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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